January 2025
马来西亚有一套与雇佣相关的法律,为规范雇主与雇员关系提供了框架。这些法律由判例法加以补充。
在马来西亚半岛及纳闽联邦直辖区,劳动法主要由《1955年雇佣法令》(简称“《雇佣法令》”)管辖。《雇佣法令》不适用于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雇佣法令》涵盖所有受服务合同约束的雇员,但某些条款对特定群体的雇员不适用。
以下是马来西亚劳动法的一些重点:
(a) 假期
- 带薪病假: 根据《雇佣法令》,雇员有权享有最低天数的带薪病假,其天数依据服务年限而定。此外,住院病假另有规定。
- 带薪年假: 雇员根据服务年限享有带薪年假,其规定载于《雇佣法令》。
- 带薪产假: 在符合《雇佣法令》规定的条件下,所有女性雇员有权享有带薪产假。
- 带薪陪产假: 符合条件的父亲可根据《雇佣法令》享有带薪陪产假。
(b) 带薪公共假期
联邦和州政府已将某些日期公布为公共假期,但雇员并非自动有权享有所有法定假期的带薪休假。《雇佣法令》要求雇主提供5天法定带薪假期,同时另有6天为选定假期。尽管《雇佣法令》仅要求雇主给予雇员11天的带薪公共假期,大多数雇主通常会给予雇员所有联邦或州政府法定假日的带薪休假。
(c) 工作时间、工作日和加班
《雇佣法令》规定了雇员的工作时间上限,以保护雇员的福祉。此外,雇员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除特定豁免的雇员外,超时工作、在休息日或带薪公共假期工作的雇员有权按规定的最低标准获得加班费或额外工资。
(d) 退休年龄
马来西亚法律规定了最低退休年龄,禁止雇主强制雇员在达到该年龄之前退休。
(e) 工资
劳工法律也规定了雇员的最低工资标准。
(f) 法定缴款
除有限例外,雇主和雇员需为法定计划缴纳款项,包括雇员公积金(EPF)、社会保障组织(SOCSO)、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以及就业保险计划(EIS),以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
(g) 工会
法律承认雇员组建和加入工会的权利并允许工会展开特定活动,唯须遵守法定要求。
(h) 不公平解雇的保护
马来西亚法律要求解雇雇员时必须有正当理由。认为遭到不公平解雇的雇员可依据《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所提供的调解及争议裁决机制寻求补偿。如果工业法庭裁定雇员遭到不公平解雇,该雇员有权获得实质性的补偿。
(i) 弹性工作安排
《雇佣法令》最近修订后增加了有关弹性工作安排的条款。雇员现可正式向雇主提出申请,以满足其个人及职业需求。
(j) 反歧视
马来西亚劳动法禁止就业中的歧视行为。雇主应公平对待所有雇员,否则可能因被投诉歧视行为而面临法律后果。
(k) 移民事项
雇主如需聘用外籍工人或专业人员在马来西亚工作,必须遵守当地移民法,包括事先获得相关当局的批准并取得有效工作许可证。然而,外籍访客在无需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可进行有限的商务活动,如参与商务讨论或签署协议。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包括保护个人数据的法律,要求雇主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的法律,以及规定员工住宿最低标准的法律。
结论
马来西亚劳动法致力于平衡雇主与雇员的需求,通过提供一套全面的权利、责任和保护框架来实现这一目标。这些规定体现了政府在各行业中促进公平和可持续工作环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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